澳门新葡新京瑞诚项目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澳门新葡新京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GRC2004012HG
二、采购项目名称:澳门新葡新京环境监测中心站水站流量计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人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供货及服务期 |
澳门新葡新京环境监测中心站 | 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4,400,000.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以内全部交货至使用地点,并要求在到货后60日(日历日)内保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投入正常试运行。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运维期限为3年。 |
四、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澳门新葡新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管理办法》(韶财采购〔2015〕7号)
(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八)《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本招标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均有相关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供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实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实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以现场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2)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4月21日起至2020年04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澳门新葡新京瑞诚项目管理有限企业(详细地址:澳门新葡新京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时 00 分(注:08时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澳门新葡新京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九、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时 00 分
十、开标地点:澳门新葡新京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04-21 日至2020-04-26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澳门新葡新京瑞诚项目管理有限企业
地址:澳门新葡新京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1-8608990
传真:0751-8608990 邮编:512000
(二)采购人:澳门新葡新京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澳门新葡新京新华南路22号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616081
十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澳门新葡新京瑞诚项目管理有限企业网站(www.sgruic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澳门新葡新京瑞诚项目管理有限企业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